广州市民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聚氨酯热熔胶5000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
根据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》(部令第4号)第二十条,建设单位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前,应当通过网络平台,公开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。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:
一、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
项目名称:广州市民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聚氨酯热熔胶5000吨建设项目;
建设单位:广州市民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;
项目地址:广州市黄埔区连云路8号5栋101房(部位:103房);
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:租赁位于广州市黄埔区连云路8号5栋101房(部位:103房)的单层厂房进行建设,占地面积约2163平方米,建筑面积约2163平方米,年产聚氨酯热熔胶5000吨。项目拟设置员工26人,年工作300天。
二、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
建设单位:广州市民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
联系人:陈先生
联系电话:13600499326
通讯地址:广州市黄埔区连云路8号5栋101房(部位:103房)
电子邮件:1048621800@qq.com
四、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
(1)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
资料收集→现场踏勘及初步调查→工程分析→现状调查与监测→环境影响预测分析→环保措施分析→报告表编制→上报评审
(2)主要工作内容
1、当地自然环境简况的收集和调查;
2、项目工程分析、污染源强的确定;
3、水、气、声环境现状调查及分析;
4、气、声、固废环境影响评价;
5、结论。
五、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
(1)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;
(2)公众对项目实施可能涉及的环境问题的意见和建议;
(3)公众对项目采取环境保护措施的意见和建议;
(4)公众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和建议;
(5)其它意见和建议。
要求署名提交书面意见,并留联系电话与通讯地址,以便建设单位反馈意见。
六、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和公众参与说明全文查阅方式和途径
https://share.weiyun.com/h83xvlkI
七、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
可通过邮件、电话、信函、来访等方式与建设单位联系,提出本项目建设的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,供建设单位在环评工作中采纳和参考。
八、公示期限
公示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。
广州市民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
2024年3月21日